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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。我找到了[喜歡]的新定義





或許是因為看著身邊的人對[喜歡]的態度,看法

讓我重新認識__什麼才能算是[喜歡一個人]





絕對不會像是他們口中的愛情那樣子

他們口中的愛情__事實上膚淺的很







喜歡一個人

不包括一時的衝動

那種衝動像熱開水一樣

冷掉就是冷掉了

或許連後來想起

也覺得很可笑

而且

大多人都只是一時的衝動

一時的而已

當兩個人在一起時

我就可以幫他們預言什麼時候分手

當然

他們是不相信的

但故事的結局

或許比我想的還要更早畫上句點







[[...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捨得讓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...]]

這是[很愛很愛你]的歌詞

喜歡不該帶給對方壓力

即便對方喜歡你也好 不喜歡你也好

那壓力是一種讓人窒息的感覺

很多事情適可而止就好

太過份甚至會讓人感到討厭

喜歡一個人要做到

他感覺不到任何你給的束縛

但他想起你的時候 會很幸福的笑





我說

喜歡是

看不到他的時候

會想他

很久沒看到他

會很想很想他

當很久很久以後

再見到他時

還會有當初那種令你心動的感覺









那樣

才能算的上是__喜歡

而且是喜歡很久很久的那種

可能是三年 五年 甚至更久更久

即使是各分東西了以後___





那樣子的愛情才能持續很久

喜歡他 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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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yspongebo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